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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、规划、标准并组织实施;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,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,指导、监督全民义务植树、城乡绿化工作;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,负责林地管理,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,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,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;组织开展荒漠调查,组织拟订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;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,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、栖息地恢复发展、疫源疫病监测,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、驯养繁殖或培植、经营利用;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;拟订集体林权制度、国有林场、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;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;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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